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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王建 时间:  2019-08-13 点击量:  9940

 11月2日,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意味着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审员选用分离工作机制,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为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山西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随机抽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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